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生产区域保洁及设备外观保养服务(2025-2028)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和安大道 27 号
2.4 建设规模:1004.94MW
2.5 计划工期:期限为 3 年,起止日期暂定为 2025 年 01 月 15 日至 2028 年 01 月 14 日
2.6 招标范围: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生产区域地面、附属设施 及设备的保洁,所辖室内外地面、附属设施及设备保洁,生产区域道路清理, 生产区域户外绿化种植、修剪及养护,生产区域室内绿植补种、修剪及养护, 原水预处理、生活污水、雨排水、循环水以上系统蓄水池、清水池淤泥清理、 管道疏通,淤泥脱水间脱水泥饼清运,生产区卫生设施维护、更换部件,生产 区域门窗修理维护,燃机废弃粗滤清运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项及以上生产区域的保洁服务业绩和绿化养护服务业 绩(可不在一个合同内体现),且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
3.2.3 人员资质要求:/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卫生保洁服务 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 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或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 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 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