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泰州公司 2025-2027 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36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2 月 1 日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为保障泰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需由后勤物业公 司提供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全厂保洁服务、全厂绿化维护服务、非生产区域维修服务、驾驶员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等后勤物业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 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后勤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内容包含物业服
务、食堂经营、绿化维护、车辆及综合管理等),每个子项目至少涉及 1 份业 绩合同,业绩合同提供至少 4 份,且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 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 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物业服务、食堂 经营、绿化维护、车辆及综合管理等至少 2 个不同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提供 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 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 予认可。
3.2.4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 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物业服 务、食堂经营、绿化维护、车辆及综合管理等至少 2 个不同项目的项目经理经 历。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 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