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京市
2.2 服务内容:南京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安保服务项目。
2.3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负责厂区范围内的门卫执勤,包括:1号门、2号门、办公楼门厅。
2.4.2负责厂内安防视频监控室24小时值班。
2.4.3负责厂区范围内夜间巡逻,包括:厂前区、生产区、燃料区域、临建区域。
2.4.4在厂安保工作管理部门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能临时抽调增加保安力量,完成企业重大活动的现场安保工作。
2.4.5煤样第三方送样。
2.4.6大修现场待安装设备、物资的看护(超出现工作量范围另付费用)。
2.4.7厂区蹲点守候驱盗、治安清查等。
2.4.8周界报警、防盗报警等设施的报警处置。
2.4.9作为厂区应急队伍,参加各类涉及安保工作的应急演练。
2.4.10参与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2.4.11能随时出员,为企业提供防洪抗汛、人民防空、反恐等紧急救助服务。
2.4.12承包工作区域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作,包括地面、室内、外卫生清扫及玻璃清擦等。
2.4.13其它由甲方临时交办和合理提出的可能需要乙方配合的与安保相关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安保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