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占地面积231公顷。公司运行和管理世界首套、全球最大、国家级煤制烯烃示范工厂。公司年产聚乙烯30万吨、聚丙烯30万吨,同时副产硫磺、碳四和碳五等副产品。
公司生产区域主要由联合化工装置、联合石化装置、热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厂外灰渣场等组成。主要生产装置包括:(5+2)×1500吨/日投煤量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50兆瓦自备热电站。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煤为原料,通过煤气化制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的特大型煤化工项目,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2010年投产,在产企业,行业类别: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1.2 招标范围: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委托2025年的危废处置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包括:
(1)招标委托处置的主要危废其产生量主要参考招标人近几年历史产废、处置、危废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产废计划综合评估制定,产废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危废代码 |
物理特性 |
处置量 |
产废时间(预计) |
(吨,预估) |
||||||
1 |
废矿物油及废弃包装物 |
HW08 |
900-249-08 |
液态、固态 |
25 |
日常产生 |
2 |
MTO、变换、硫回收废催化剂 |
HW50 |
251-019-50 |
固态 |
35 |
检修时产生 |
3 |
废醚化催化剂 |
HW50 |
261-170-50 |
固态 |
5 |
检修时产生 |
4 |
含油污泥 |
HW08 |
251-006-08 |
固态、液态 |
30 |
检修时产生 |
5 |
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 |
HW08 |
900-200-08 |
固态、液态 |
5 |
检修时产生 |
6 |
废树脂 |
HW13 |
900-015-13 |
固态 |
20 |
间断产生 |
7 |
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
HW49 |
900-041-49 |
固态 |
25 |
连续产生 |
8 |
实验室类废物 |
HW49 |
900-047-49 |
液态 |
5 |
连续产生 |
9 |
废乳化液 |
HW09 |
900-007-09 |
液态 |
30 |
日常产生 |
10 |
废弃磷酸酯抗燃油 |
HW37 |
900-033-37 |
固态 |
5 |
间断产生 |
11 |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的废物 |
HW06 |
900-401-06 |
液态 |
10 |
间断产生 |
12 |
涂料废物 |
HW12 |
900-252-12 |
液态、固态 |
20 |
间断产生 |
13 |
废碱渣 |
HW35 |
251-015-35 |
固态 |
55 |
间断产生 |
14 |
其他 |
除以上危废代码外HW06、HW08、HW09、HW12、HW13、HW34、HW37、HW49、HW50等大类中的其他危废小类预估量 |
液态、固态 |
50 |
不确定物质 |
|
合计 |
|
|
|
320吨 |
|
(2)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合规的危废处置服务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组织装卸、专业运输、配合危废联单建立、环保协调等。各项危废处置单价为包含以上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
(3)由于生产工况不可完全的、充分的预测,且招标人有义务采取最新技术和先进管理,致力于危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际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和种类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踏勘和评估委托危废产生工艺、特征、安全性等基本情况,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处置量,由此对投标人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一年),合同到达服务期限自动结束,此外,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合同预估总金额,当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时合同即结束。
2.1.4服务地点: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 其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内蒙古自治区或所属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资质符合招标人委托收集或处置的所有危废类别、危废代码(或投标人出具所有类别危废代码说明及承诺)。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如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完成本项目的运输工作,并提供与该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委托协议件和运输资质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废物收集或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2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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