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运营监控信息平台开发集成服务 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 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核电运营监控信息平台开发集成服务采购。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采购需求为监控平台部分新增功能模块的设计、开发(PC 端、大屏端)、测试,工作台登录管理、消息提醒与代办等功能的开发服 务,以及平台智能化设计开发等相关工作,包括各功能模块的需求理解、 需求确认、前端页面设计、后端数据库设计、系统开发、测试部署、上线 试运行、培训、质保等系统开发服务全生命周期工作。此外,此次采购还 包括监控平台的国产化改造和建设服务。
详细需求见《核电运营监控信息平台开发集成服务采购规范书》。
2、进度要求:2025 年 05 月 01 日(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 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 商涉案“黑名”;
(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 除冻结的);
(5) 近 18 个月内(至 2024 年 11 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近 36 个月内(至 2024 年 11 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 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 近 36 个月内(至 2024 年 11 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 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备 IOS90001 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或同等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具有类似项目开发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 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 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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