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与西湖街交接处。
2.2 项目规模: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及区域生产运行集中管理设施,室外绿化带面积为1201平方米,室外区域面积为3369平方米;集控设施建筑面积17414平方米,其中A楼地上12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13352平方米;B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为4062平方米,其中生产公寓24间。招标人将绿化带、室外区域及楼内物业进行委托管理;招标人将职工餐厅的用餐服务进行委托管理,用餐人数约为160人。采购人需分别与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宁夏能源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和宁夏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025-2027两个年度集控中心物业管理委托服务
2.4.1物业管理服务
2.4.1.1负责集控设施室内外及地上、地下停车场的保洁管理,包含:卫生清扫及保持、污水处理、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等工作。
2.4.1.2负责集控设施治安保卫,包含:大厅、停车场、监控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楼内、楼外区域的安全巡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2.4.1.3负责道路、停车场、房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空调系统、家器具、门窗、照明、餐厅及后厨设施等的维护、维修。
2.4.1.4负责接待服务工作,包含:来客接访、邮件管理、报刊分发、会务服务等。
2.4.1.5负责集控设施内、外绿化养护。
2.4.1.6负责生产公寓的管理及卫生清理。
2.4.1.7负责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2.4.1.8负责对楼内水箱清洗及水质检测。
2.4.1.9负责楼内电梯的年度检验、限速器校验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
2.4.1.10负责楼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及检测检验。
2.4.1.11负责楼内电气设备、空气源热泵及供水设备维修及保养。
2.4.1.12负责对大楼玻璃(含窗户)进行清洗,清洗面积2500平方米。
2.4.2职工餐厅用餐服务
负责职工餐厅管理,包含:按照甲方用餐需求提供食材的加工制作,负责餐厅及厨房区域设施、卫生管理及厨房烟道清洗检测。
2.4.3运输服务
按照要求提供运输承包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2027两个年度集控中心物业管理委托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项及以上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单项业绩须为面积超过20000㎡的写字楼或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下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签章页,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发票不限金额,如无发票,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合同业绩真伪的有效材料,比如合同相对方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0 16:40到2024-12-1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