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湛江经开区东山街道、东简街道等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华湛江经开区东山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标段名称: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招标风力发电机组方案要求:总装机容量为20MW(超过按20MW计算),2台抗台型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每台风机配套相应的箱式变电站,并配置总容量不低于10%、时长2小时的储能系统。
本工程为EPC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证照办理(招标人已办理完成的除外)、征租地协调及赔付(如有),风电场、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包括风机及塔筒等)、设备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生产准备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供应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以及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湛江经开区东山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微观选址评审 合同生效并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
完成初步设计 合同生效并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
项目动工 2025年2月13日
风机基础浇筑 2025年5月31日
全部风机吊装完成 2025年7月10日
全部风机并网 2025年7月31日
项目动工至全部风机并网工期共168日历天不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为风机厂家或含有风机厂家的联合体。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应具有如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在各自承担工作范围内,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具有:
(1)施工业绩:自2019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2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施工业绩(工程范围至少包含风机基础、风机安装工作);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首页、容量、工程范围内容或清单页、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等),及已完工证明材料,完工证明材料需监理或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2)设计业绩:2019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2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首页、设计范围、容量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等);
如提供的业绩为2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EPC业绩,则1个EPC业绩,视为1个施工业绩和1个设计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设计或施工的业绩。
3.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安全要求:
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状态视为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状态视为无效)。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主要责任)。
5.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超过3家成员,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风机厂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页面截图。
7.其他要求:
(1)风机设备相关要求:
①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②风电机组采用抗台机型。
③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供应商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④风机厂家无论其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投标,则其投标的机型不能再给本次招标的其他投标人供货,否则,招标人不接受被其供货的投标。
(2)投标人拟投标风电机组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
②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不带任何有效期且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说明:投标机型若采用上置箱变时,机型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型式(产品)认证证书须包含变压器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