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 标段划分: 海南昌江核电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计划工期: 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依托3、4号机组工程在陆地新增5个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范围包括了子站的地基、结构、装饰装修、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能证明工作时间、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