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概况:上高电厂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本期项目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厂实现废水零排放。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把控入厂设备质量,需要委托对设备监造以及安装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进行服务。
2.2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现场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全厂实现废水零排放。
2.4工程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5年06月开工,2028年竣工投产。
2.5监造期限:自委托人通知入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并最终完成监造服务范围和监造工作的全部内容。
2.6招标范围:
设备监造范围:2台套单机容量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湿冷机组的锅炉及锅炉辅机、汽轮机及汽机辅机、发电机、大型变压器(主变、厂变、启备变、电抗器)及其他电气设备、其它设备等。
投标方代表招标方在卖方制造厂,对被监造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和出厂前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信息管理,及时发现制造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进度等问题,并督促卖方解决。设备的制造质量责任和按期交货责任由卖方全面负责,但并不因此减轻乙方的监造责任。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电力工业:火力发电站设备》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及专业工程师具有GB/T 26429《工程设备监理规范》要求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副总监必须有2 台套1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监造及管理经验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或副总监(总监、副总监提供的管理经验材料须以合同或招标人开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合同或证明材料中须有总监、副总监有姓名),专业工程师必须有1 台套1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监造及管理经验;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业绩要求
4台套10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的主、辅机设备制造监造业绩(须提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双方签字及盖章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至 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7 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8 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9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