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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A7609T

2024-12-2100dlztb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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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A7609T
标的名称 川A7609T
项目编码 GR2024SC1004563-4 转让底价 1.43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2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2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0.02 &&万元或&&0.02 &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资产概况

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 &0.02& &万元或& 0.02& 万元的整数倍。

资产信息表(机动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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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567193616J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100782651923Y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4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三、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老旧公务用车转让处置2辆,采用单个分开模式处置。车辆按现场展示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存在误差,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4、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长,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机器损坏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价款及交接车辆,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

6、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7、车辆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挂牌公告期内,部分车辆可能会存在年检、保险逾期等情形,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如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车辆保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无担保抵押、无查封等。

10、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款项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转、受双方共同配合,在受让方取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实物移交。

11.现场踏勘和《交易合同》样本确认有关信息:

(1)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

(3)联系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12-25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 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自动重新挂牌 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3个工作日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