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厂2×210MW1号机组通流改造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白城厂1号机组2023年年平均供电煤耗306.34g/kWh,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最低要求的年平均供电煤耗上限值300g/kWh高6.34g/kW∙h,需要采用最新的汽轮机设计技术对1号汽轮机组高、中、低压通流部分进行改造,以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模式。包括但不限于1号汽轮机组通流改造项目设计、制造、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拆装、检修)、包装和运输(含厂内二次倒运)、调试、性能考核试验、固投节能审查与验收、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项目后评价、技术服务等,也包括本项目技术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1.3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2025年08月10日至2025年10月09日,总工期60天,实际施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项目地点:白城热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甲级(火电专业)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通流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通流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通流改造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通流改造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工作范围等相关内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