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焦化超低排改造之1#2#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等工程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焦化超低排改造之1#2#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等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
2.3建设规模:人民币约 8129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1#2#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工程约3723万元(不含增值税)、6#7#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工程约4406万元(不含增值税)。
2.4计划工期:3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超低排改造之1#2#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等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桩基等各种地基处理施工、建安工程(包含:涉及的地下建构筑物处置及在用的地下管线改造;对影响本项目施工的现有设备设施进行的适用性改造和保证功能恢复;所有与原系统管道、电气、控制系统等接点适应性改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钢结构和管线制安、软件编程、性能测试、工程检验、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的编制、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试运转、联动试车合格交付生产直至竣工达产,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涉及的与业主现有生产系统的搭接工作(方案、实施)由投标人负责。
对于总承包范围内涉及的“承受载荷、压力较大,腐蚀、变形比较严重或风化、开裂、变形比较严重的利旧钢结构、框架、工业建筑、土建基础、承载梁及柱、压力容器、压力罐、压力管道、风机及电机等”,投标人应委托有国家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结构稳定性、承载能力、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相应的检测、鉴定报告(需提交纸质报告给业主),检测、鉴定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若检测、鉴定结果需要加固、维修、更换等也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钢结构、框架、工业建筑、土建基础、承载梁及柱、压力容器、压力罐、压力管道、风机及电机的支撑构件等的结构稳定性、承载能力、可靠性、安全性等负责,并且确保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使用寿命≥20年。
中南股份厂区内属于石灰岩溶洞发育较充分地区,本次招标提供施工场地周边附近以往的相关勘察资料,请投标方根据提供的周边勘察资料并结合自身经验进行合理报价,风险自负。
投标人负责编制的初步设计要求包含: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节能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建筑专篇。
要求按2个工程分别报价(分2个工程进行明细报价),合同按2个工程分别签订。
具体包括:
(1)焦化超低排改造之1#2#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22025231。
(2)焦化超低排改造之6#7#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22025232。
两个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
焦化超低排改造之1#2#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1)1#2#焦炉新建一套SDS干法脱硫装置+SCR脱硝装置,处理烟气量为34万Nm³/h。主要包括烟气系统、SDS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系统、脱硫剂制备及输送系统、脱硫灰储运系统、SCR脱硝反应器系统、加热炉系统、氨供应系统扩容改造等,相关系统电气室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电信系统及区域内综合管线、安全消防设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等。(2)临时电源的施工,主要包括箱式变压器的安装调试(变压器由招标方提供,利旧使用)、高低压电缆敷设、高压交接试验,以及对取电高压柜进行适应性改造(可利用本项目高压室中的一面现有高压柜)。
焦化超低排改造之6#7#脱硫脱硝备用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1)6#7#焦炉新建一套SDS干法脱硫装置+SCR脱硝装置,处理烟气量为34万Nm³/h。主要包括:烟气系统、SDS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系统、脱硫剂制备及输送系统、脱硫灰储运系统、SCR脱硝反应器系统、加热炉系统等,相关系统电气室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电信系统及区域内综合管线、安全消防设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等,在6#7#焦炉建设控制操作室。(2)临时电源的施工,主要包括箱式变压器的安装调试(变压器由招标方提供,利旧使用)、高低压电缆敷设、高压交接试验,以及对取电高压柜进行适应性改造(可利用本项目高压室中的一面现有高压柜)。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或竣工验收或功能考核时间之一为准,有一项时间节点满足就可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已完工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承建过烟气脱硫脱硝 EPC 工程,系采用干法脱硫(含 SDS 干法)+SCR 脱硝(含硫尘硝协同脱除工艺)工艺,单套处理风量不小于 250000Nm³/h(湿标),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可以包含技术附件)及对应完工证明(交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功能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能看出业绩情况的视为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0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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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