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前郭乌兰图嘎 15 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1 建设地点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
2.2 规 模 : 拟安装 24 台单机容量 6.25 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 1 座 220 千伏升压站, 1 套调相机(以接入设计审查批复为准),配套安装建设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附属设施。
2.3 标段划分 :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 点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境内
2.5 服 务 期 : 自合同签订时间起 24 个月,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工程勘测, 30 天内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 : 完成勘察设计,包括初步勘察设计(含试桩设计)、风电场区及升压站控制点设立、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试验桩施工与检测、试夯检测)、非标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组织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升压站初步设计审查并根据相关专家意见落实修改(包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全部费用),组织进行初步设计技术方案优化审查并根据相关专家意见落实修改(包含会务费、专家费等全部费用),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等。如本工程在进行地质详勘时,作业面所涉及的区域范围内(含机具进场道路)涉及的相关费用,如青苗补偿费、补偿评估费、占地测绘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提供至少有 3 个风电项目的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 2 个 100MW 以上容量风电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