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A标段)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渔溪镇境内白鸽山垦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 25.58400132°,东经 119.34497595°。光伏区用地面积约 5540 亩,升压站用地面积约 24.76 亩,光伏区用地类型为养殖坑塘水面。本工程规划建设 350MW(交流侧)光伏电站,直流侧容量约 417.6752MWp,一次性建成。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配套35MW/70MWh 储能系统),新建 1 回 220kV 送出线路接入 220kV 上迳变,线路送出工程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光伏区用地类型为养殖坑塘水面,场址原始地貌为冲海积成因的海岸平原地貌,地势平坦。场地所在区域无全新活动性断裂通过,拟建场地未发现有隐伏的沟滨、地下洞穴、防空洞等对地基稳定性有影响的地下埋藏物,但场地分布有一定厚度填土、淤泥软土、液化砂层。渔塘水深约为2.0m~3.5m,塘梗高程约为3.0m~4.5m,鱼塘大小不一,因鳗鱼养殖需要,沿塘埂布置较多高低压电缆,影响项目施工,需迁改。(详见可研1.3.1场区现状地貌图)
标段划分:A标段包括整体项目(含A/B/C三个标段)勘察设计、外部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全场站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健康等),参与其他标段的分部分项验收,负责本标段以项目厂址中段河流为界东侧直流约275.6656MWp光伏场区建设、调试及配合送电,包括除组件、逆变器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集电线路以跨河铁塔(A标段区域)下塔电缆端头为界到升压站35kV开关柜电缆终端为A标段施工范围。B标段包括以项目厂址中段河流为界西侧直流约141MWp光伏场区建设、B标段区域集电线路、跨河两侧铁塔及架空线路建设、调试及配合送电,包括除组件、逆变器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C标段包括升压站施工许可手续(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办理、升压站土建施工、升压站及储能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GIS至升压站外送出线路第一个杆塔线路(含通讯光纤)采购施工、并网手续跑办、涉网试验(含建模试验)、牵头全站送电调试等相关试验工作以及升压站消防验收等外部验收工作。
此次采购为A标段项目。
本标段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全站光伏板排布、支架设计、设备选型、五通一平、跨度大于60米鱼塘改造、临建设施、进站施工临时便道、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场内线路迁改、消防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职业健康设施、桩基工程、工程有直接关系的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围墙、大门及标识墙等辅助建构筑物、厂区照明、安防系统(含人脸识别考勤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通信、监控、站内沟道、升压站土建工程、电气设备基础、储能设备基础、其他设备基础、电缆沟、永临结合供水供电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试桩、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等)及审查,试桩报告及试桩大纲编制及专家审查等费用需包含在报价内。按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开展光伏电站设计,实现国能福建公司监控中心远程监控功能,所有设备选项均满足远控要求。根据环保、水保、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批复意见开展相关设计工作,涉及外部验收设计审查(电网图审、住建、消防(含特殊消防)审查等)的,必须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同意。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2)负责本标段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组件、逆变器及数采通讯柜甲供),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到场卸货、检验、必要的二次转运、存储以及安装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并由投标人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所有辅材、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等、试验检测监测、施工、安装、接入、调试、整定计算、验收等所有工作。本标段范围内临时用电、用水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整体项目的监控安防系统(含人脸识别考勤系统)采购施工,包括建设期及生产期的安防监控系统。建设期工程保险(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生产准备相关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3)负责组织通过全站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性能试验、达标投产、及本项目相关验收及各种证照办理,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4)牵头负责整体项目的所有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三同时”、水保“三同时”、质检、复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性评价)“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启动委员会、发改、自规、住建、环保、水利及工信部门、能监办、省市区供电、防雷接地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和性能测试等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含试验、检测、监测、检查、审查和验收的所有费用)。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5)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光伏区域、集电线路用地征迁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和协调、招标人用地红线内所需所有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渔业养殖清赔补偿、线路的拆迁及改建、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等所有补偿、赔偿、复垦绿化(满足自规局要求)等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6)除招标人已办理的项目环评、水保、光伏方阵区域用地备案、接入系统批复外,投标人以招标人名义,负责整体项目其余涉及的光伏项目安全、职业卫生、开工、初步设计、施工组织审查等所有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咨询费、评审费等);若投标人未按招标范围要求严格落实环水保“三同时”设计及本标段施工、协调办理用地及开工手续等,导致所涉及到的民事赔偿、超占用地补偿、合规性手续办理及相应处罚等均由投标人承担。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7)负责整理本标段完整的符合招标人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本标段档案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8)负责所有与整体项目所需的所有内外关系协调、解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电网公司、本标段所在的土地发包方、村委、相关利益关系人等,确保本工程建设顺利建设及按期并网、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造成养殖损失,纠纷处理及赔偿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9)负责根据本工程相关接入系统、环评、水保、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所有批复或相关文件、政策法规规范中提出要求,开展全站设计、本标段涉及的采购及施工等所有工作,并监督其他标段按设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10)负责本标段在项目现场为招标人及所有监理人员提供办公场地(需有工位、多人会议桌及空调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高标准建设项目部(详见附件要求)。
(11)全容量并网后至移运维之前的本标段运维配合工作由投标方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移交中对于运维单位提出的问题,投标方需在30天内完成整改。
(1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 标准化体系(工程建设分册)》(见附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队伍,落实开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供应商管理要求,科学合理排列工期计划并严格落实。严格按照附录3中《 光伏发电工程试验及调试标准化工作指引》开展试验调试工作,满足 电网验收要求。投标人确认其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标准化体系建设费用投入,以上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13)投标人应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和创优质精品工程策划,项目建设质量达优、创精品,按照《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标准化体系(工程建设分册)》质量管理目标要求确保工程实现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本标段需获得省部(行业)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或二三等奖2项、获得省部(行业)级科技一等奖1项或二三等奖2项、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专利2项、省部(行业)级及以上质量管理小组成果1项、省部(行业)级及以上工法1项、应用电力“五新”技术不少于10项;聘用专业队伍录制各阶段创优影像,满足创优要求。按照《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综合评分表及实体核查评分表》要求落实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经济指标等管理要求。
(14)工期及质量要求: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20天(自然日)完成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风洞试验、试桩、施工图纸审查),并提供B标段、C标段招标技术文件及详细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10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7年7月20日全容量并网。项目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基准日。桩基施工因受厂区养殖影响工期集中在11月至次年4月,要求桩基施工在此工期内必须完成,需合理配置工程机械和人员。因厂区养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施工,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工期顺延。
(15)其他要求
1)并网后7日内按照《 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网络通信建设规范》附录C监控中心接入光伏四遥信号点表完成数据入湖(C标段负责,A标段配合)。
2)全容量并网后60日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完成360h试运、系统效能(PR)检测、组件EL检测等验收试验、电能质量实测(C标段负责,A标段配合)、监控中心数据验收(C标段负责,A标段配合);对本标段范围内所有组件进行热成像检测,及时发现损坏组件进行更换,完成问题组件修复工作。
3)全容量并网后60日内完成结算材料报送。
4)全容量并网后80日内完成光伏区(含A、B标段)安全、职业卫生、水保等专项验收及升压站消防验收(C标段负责)。
5)全容量并网发电后140日内完成档案归档
6)全容量并网发电后150日内完成涉网试验(C标段负责,A标段配合)、环保验收(光伏区A标段负责)、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C标段负责)。
7)全容量并网发电后11个月内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8)工程启动试运行后3个月内完成达标投产初验,初验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达标投产复验。
施工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渔溪镇境内白鸽山垦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面光伏EPC总承包(含渔光互补、近海及滩涂等)(柔性支架容量100MWp或100MW及以上)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面光伏EPC总承包(含渔光互补、近海及滩涂等)(柔性支架容量100MWp或100MW及以上)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或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或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单位,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其中一家单位负责设计部分,另外一家单位负责施工部分,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负责的工作内容;③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④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⑤本次投标中,若采用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以是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接的合同业绩,或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合同业绩,其他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1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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