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聚烯烃弹性体(POR)工业化示范项目火炬装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聚烯烃弹性体(POR)工业化示范项目占地约174.52亩,总投资131962万元。主要建设聚烯烃弹性体(POR)工业化示范装置和必要的公辅设施,年操作时间按8000小时考虑,操作弹性50%~11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置区的总体、原料卸料和中间罐、原料精制、催化剂及化学品配置、聚合脱气、汽提、溶剂回收及精制、后处理及干燥包装等工序单元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设施,公用工程服务设施生产办公室、库房、综合机修、循环水站、污水处理、全厂给排水、脱盐水系统、火炬及焚烧、外管等。
本项目火炬装置主要用于事故排放气体的燃烧,主要包括凝液分离罐及泵、水封罐、污水罐及泵、地面封闭式火炬2座及配套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200t/h火炬气。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聚烯烃弹性体(POR)工业化示范项目火炬装置EPC(不含土建)工程总承包。
本工程范围包括:火炬气进火炬系统界区起至火炬燃烧后放空的整套封闭式地面火炬系统,包括且不限于:火炬气燃烧器、火炬筒体、分液罐、水封罐、凝液泵、污水罐、污水泵、蒸汽系统、仪表空气系统、氮气系统、伴热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控系统、GDS系统、装置照明、防腐保温、与上游装置直接连接的管廊及管道等装置红线外1米内的相关设施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具体供货范围、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技术规格书等附件。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渭北煤化工业园区。
2.5、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性能验收合格后的十二个月,或所有设备设施安装完毕后的十八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满足。
(3)施工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近年(2022年-2025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1)当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套【地面封闭式火炬】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须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页、证明业绩有效的其他关键信息等(可提供相关技术协议作为补充材料)。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依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别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地面封闭式火炬装置的设计、供货、安装业绩(同一项目或不同项目的业绩均有效,1份有效业绩中必须包含设计、供货、安装3部分的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须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页、证明业绩有效的其他关键信息等(可提供相关技术协议作为补充材料)。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至少1项,有效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文件或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需满足。
(3)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承诺;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满足。
(4)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满足。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制造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含牵头人)。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3月13日15时00分到2026年3月19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