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指挥部LNG项目分析小屋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煤制油指挥部新建项目分析小屋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采购项目共一个标包,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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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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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1353 |
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通用 |
套 |
1 |
分析小屋1套,微量水分析仪2台,气相色谱分析仪3台,微量氧分析仪1台,LNG采样系统1套。 |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2.1.4交货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煤化工园区指定地点。
2.1.5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6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7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石油化工项目或煤化工项目分析仪器或分析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分析小屋。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未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要求,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图纸扫描件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体现标的物关键信息要求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9 18: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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