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及南京邮区中心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及南京邮区中心车辆保险项目”下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及南京邮区中心车辆保险项目
二、项目编号:JSNJCG-2026-1009
三、招标内容:
3.1、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市 及南京邮区中心车辆保险服务,包含市公司汽车约629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约128辆、电动二轮自行车约531辆及南京邮区中心汽车约289辆。合同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3.2、本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共分为4个分包,允许兼投兼中:
| 包号及名称 | 包预算 | 分包内容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 分包1:南京市 汽车保险 | 580万元 | 汽车保险服务 | 2家 |
| 分包2:南京邮区中心汽车保险 | 402万元 | 汽车保险服务 | 1家 |
| 分包3:电动三轮摩托车保险 | 43.008万元 | 电动三轮摩托车保险服务 | 1家 |
| 分包4:电动自行车保险 | 27.081万元 | 电动自行车保险服务 | 1家 |
3.3、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1052.089万元(含税)。
3.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报价部分。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三)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五)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八)投标人具备经保监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不具备的其总公司应具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九)投标人应具有物流或交通运输企业相关车险服务经验,具有重大交通事故理赔处理业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服务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合同需体现相关内容,无相关内容的资审不予通过;理赔业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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