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光伏组件公开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东南部,距伊金霍洛旗约50公里,场区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为46.875MW,本期一次建成。
项目交流侧容量为46.875MW,直流侧容量59.475MWp,容配比约为1.2688。选用610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约97500块,采用最佳倾角固定支架安装。逆变器选用3125kW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共计15台,组成15个发电单元。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光伏组件公开招标,范围仅为本项目实际所需的光伏组件产品(包含运杂费)。采购总容量为59.475MWp,采用610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包括但不限于配套组件的串接插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光伏组件工厂配合涂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培训、指导安装,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 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组件类型
规格
数量(块)
预估安装总容量MWp
技术要求
1
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单晶双玻双面N型TopCon组件
610Wp
97500
59.475MWp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4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50MWp及以上N型双面610Wp及以上光伏组件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如为框架合同业绩,需同时提供能证明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框架合同扫描件及框架合同所属订单,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同一框架协议下,若各服务订单分别对应不同项目,且每份服务订单均包含明确的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则该服务订单/结算单视为独立有效的书面合同,可作为独立业绩证明文件。
仅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未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项下具体服务订单的,因其无法体现具体项目的履行事实,不符合本项目对合格业绩合同的认定要求,该等情形下的框架协议不作为有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光伏组件公开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东南部,距伊金霍洛旗约50公里,场区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为46.875MW,本期一次建成。
项目交流侧容量为46.875MW,直流侧容量59.475MWp,容配比约为1.2688。选用610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约97500块,采用最佳倾角固定支架安装。逆变器选用3125kW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共计15台,组成15个发电单元。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光伏组件公开招标,范围仅为本项目实际所需的光伏组件产品(包含运杂费)。采购总容量为59.475MWp,采用610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包括但不限于配套组件的串接插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光伏组件工厂配合涂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培训、指导安装,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 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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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组件类型 |
规格 |
数量(块) |
预估安装总容量MWp |
技术要求 |
|
1 |
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
单晶双玻双面N型TopCon组件 |
610Wp |
97500 |
59.475MWp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1.4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50MWp及以上N型双面610Wp及以上光伏组件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如为框架合同业绩,需同时提供能证明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框架合同扫描件及框架合同所属订单,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同一框架协议下,若各服务订单分别对应不同项目,且每份服务订单均包含明确的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则该服务订单/结算单视为独立有效的书面合同,可作为独立业绩证明文件。
仅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未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项下具体服务订单的,因其无法体现具体项目的履行事实,不符合本项目对合格业绩合同的认定要求,该等情形下的框架协议不作为有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