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2 规模:邯峰电厂建有两台660MW机组,每台机组循环水系统容积32800m3,工业硫酸用于循环水调节水质;化学锅炉补给水处理配置阳、阴离子交换器各1台、混合离子交换器3台;#1、#2机组凝结水精处理配置高速混床各3台;树脂再生剂为硫酸和工业氢氧化钠。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标段计划采购1800吨工业硫酸,180吨液碱。按每季度实际消耗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预估总价。技术指标要求:硫酸浓度≥98.0%(冬季硫酸浓度≥92.5%)透明度≥50mm;液碱浓度≥45.0%,碳酸钠≤0.2%,氯化钠≤0.03%,三氧化二铁≤0.003%。
2.4 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邯峰电厂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2027年 6 月 30 日,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必须在 48 小时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液碱或硫酸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供货内容的关键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17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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