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电有限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B区16栋
2.2 项目规模:B区16栋总建筑面积4702.92㎡,地面五层总面积3796.99㎡,地下一层总面积(停车场)905.93㎡,整栋改建为四川公司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工期21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土建工程-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B区16栋设备设施的配置,环境改造施工,消防工程,加固工程等,以及建设所需的各类手续,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并通过相关专业单位的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水电新能源集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集控中心(含指挥中心)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有效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09 09:00到2026-04-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