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人桥吊车、辅助吊车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人桥吊车、辅助吊车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DDP项目现场指定地点。(提示:设备陆运到现场将经过霞浦县南岐山隧道,该隧道限重55t,限高5m)
2.5 交 货 期:1号机组2029-7-27;2号机组2030-5-27。
2.6 招标范围:人桥吊车2台,辅助吊车2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改、改造),许可子项目须覆盖本次采购设备。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前的项目提供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后的项目提供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1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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