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2026年自营换热站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改造与提升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共建设5座中继泵站,接带换热站412座,部分换热站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根据现场走访调查,换热站噪声超标原因主要如下:
(1)地下站位于小区单元楼地下停车场,由于安装区域结构原因,部分地下站水泵安装区域为半密闭结构,安装位置仅有两侧或三侧地下室围墙作为隔音措施,未对泵安装区域进行封闭处理,导致泵产生的噪声在传播过程中无衰减措施,检测点位噪声超标。
(2)换热站站点虽位于密闭房间内,但日常窗户未关闭,且房间门窗密闭性较差,房间降噪效果不理想。为彻底解决换热站噪音扰民现象,本项目计划在2026年停暖季对检测结果很严重的4座换热站进行噪音改造。
2.1.2招标范围:负责对4座地下换热站(包括中海半岛华府中心站、林溪花园北区中心站、林溪花园南区中心站、清馨苑中心站)进行噪音治理工作,确保换热站设备各类运行工况下,换热站顶地上一二层所有热用户卧室噪声昼间<40dB(A)、夜间<30dB(A),其他房间噪声昼间<45dB(A)、夜间<35dB(A)。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2.2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噪音治理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业绩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