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脱硫系统2026年度生产期石灰石粉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装置。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公用系统如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浆液排空及回收系统、石膏脱水系统、石膏贮存系统及工艺水等系统按2×1000MW机组设计。
本项目脱硫系统所使用的石灰石粉贮存在石灰石粉仓内,将石灰石粉从石灰石粉仓通过管道输送至石灰石浆液箱内,制备满足要求的石灰石浆液,用手动或自动方式调节石灰石浆液供浆量,改变进入吸收塔的石灰石浆液给入量,降低炉内烟气中SO2含量,监视SO2排放值,使烟气中SO2含量符合规定值。
本次采购数量约为9.6万吨,为本脱硫项目2026年度生产期的估计用量,投标人应据此数量和质量进行报价。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含13%增值税)。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开始陆续供货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脱硫岛石灰石粉仓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份石灰石粉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4月14日09:00到2026年04月23日16: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4月14日09:00到2026年04月23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