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端(东北侧)
2.2 规 模: 本期建设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并留有再扩建的场地条件。
2.3 标段划分: 辽宁营口热电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火电勘察设计招标
2.4 服务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
2.5 服 务 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设原则编制,30天内完成电厂全部测量、地质勘察工作;主设备定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初步设计完成审查后,2个月内完成详细勘察工作。
(3)施工图设计工期为: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4)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5)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投产后90天内完成。
(6)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7)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通过总体竣工验收,创优完成。
(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项目建设外围条件、主设备制造和供货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服务期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须接受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设计服务期限的无条件顺延。
2.6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的勘察(测)设计任务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概算编制等相关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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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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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业绩要求 |
近十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今)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至少4台单机超临界热电联产燃煤抽凝供热机组主体勘察设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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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勘察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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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联合体/代理商 |
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4日18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24日23时59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