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1号斗轮机大修项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2.2 规 模: 井冈山电厂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距离市区约7km,输煤系统#1煤场设置1号斗轮堆取料机1台,露天布置,堆料出力1500t/h,取料出力1500t/h,输煤系统采用程序控制。输煤系统运行班制为三班,每班运行6小时,日运行18小时。
2.3 标段划分: 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1号斗轮机大修项目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井冈山电厂厂区。
2.5 服 务 期:
2.5.1本次大修计划工期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工前7天招标人通知投标人。投标人的施工进度,应满足招标人进度的要求。
2.5.2若在检修中发生未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可能影响工期时,投标人应在工期至一半时的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延期申请。
2.5.3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情况调整检修时间,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及开工时间等因素带来的影响。
2.6 招标范围: 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1号斗轮机大修项目,主要包括1号斗轮机所有的减速机、电机、热控设备检修;悬臂铰链支架及轴承更换;电缆及电缆桥架更换;斗轮轴轴承及涨紧套更换;液压系统检修;钢结构检修;中心料斗、落煤斗制作安装、配电间修整等(不含油漆防腐),详见技术规范。
2.7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其他需要说明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斗轮机检修或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