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分公司高邑100兆瓦风电项目桩基检测及第三方土建实验室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高邑县洁融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
2.2 规 模: 河北分公司高邑100兆瓦风电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万城镇、中韩镇、富村镇及大营镇等四个乡镇,规划装机容量100兆瓦,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置17兆瓦/50兆瓦时储能系统。本项目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站,接入国网中韩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侧。
2.3 标段划分: 河北分公司高邑100兆瓦风电项目桩基检测及第三方土建实验室检测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
2.5 服 务 期: 项目计划服务期12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对高邑100兆瓦风电项目桩基检测及第三方土建实验室检测技术服务,针对本项目需建设现场实验室,并满足现场检测要求,通过华能质检中心站检查验收。
(1)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项目施工工程桩基础进行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静载试验、高应变、低应变,提供试验所需检测仪器设备,开设3个及以上工作面(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调整),按要求进行现场检测试验后,对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供成果报告明确评价意见,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2)第三方土建实验室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6台风机钢筋、钢混塔钢绞线及附件、箱变、风机换填平台、新改扩建道路、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升压站所有建(构)筑物地下结构和地上结构涉及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检测、承载力检测、升压站沉降观测。砌体、砂浆、土工压实度、含水率等相关试验检验以及建构筑物施工完成后的实体检测等,监理、建设单位规定外的抽检,施工单位拆模试块、校验结构强度等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为老证的,检测内容需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为新证的,应为综合资质或检测内容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的专项资质。
(2)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风电土建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服务业绩,且同时具有1项风电桩基检测服务业绩(同一合同同时包含土建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及桩基检测,或分属两个合同的,均视为满足要求,认定为1项有效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