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环保监测服务【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环保监测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结束(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6 招标范围: 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环保监测服务,包括施工场界颗粒物、施工场界噪声环境、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地下水监测等内容,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 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海洋水质、生物生态(需提供该范围的认定书附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环保监测业绩(至少包含海洋水质、生物生态监测项目),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工作范围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海洋水质以及生物生态监测,须出示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