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泉州电厂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由福建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国企)、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属国企)投资建设,股比分别为72%、23%、5%。电厂现有4台机组,其中一期2×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于2006年投产,于2010年实施供热改造,最大供热能力490吨/小时;二期2×67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12年投产,于2017年实施供热改造,最大供热能力680吨/小时。目前,一、二期4台机组最大供热能力1170吨/小时,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供应工业蒸汽,2024年实际对外总供热量1112万吉焦。本期工程扩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单台机组额定供热量360t/h,最大供热量470t/h,供热蒸汽参数为4.3MPa(g),430℃。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气力除灰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相应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指导、运行调试和试验等方面。
交货日期为:供货时间暂定为#5机组(含灰库及附属设备)合同签订后8个月交货完成;#6机组合同签订后10个月交货完成。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三期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改、扩)建燃煤机组气力除灰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