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投资公司生产车辆租赁、司乘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租赁及代驾服务,一是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生产用皮卡,车辆类型为两驱和四驱,数量分别为25 辆,共计50 辆,使用地区为野外,地形主要为山地或平原;二是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专职司乘服务,人数暂定80 人,主要用于现有场站及新接场站车辆驾乘服务;三是车辆及司机主要用于项目场站,包含河南省开封市、周口市、平顶山市、新乡市、许昌市、商丘市、焦作市、南阳市、济源市、信阳市、三门峡市等;山东省莱西市、淄博市等;河北邯郸市、张家口等,项目不局限以上地点)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信息服务费:1000 元。
进入标书购买界面,微信支付完成招标信息服务费后,即可显示下载发票功能按钮,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注:1)若当时未能下载到电子发票,可稍后在购物车->订单中心->已支付订单->查看详情界面下载; 2)若招标信息服务费发票量超出当前发票实时总量,则暂时无法即时下载,待更新发票实时总量后,可重新尝试下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提供近36 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判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份皮卡租赁的服务业绩(每份业绩至少含30 台皮卡车)(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库;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别说明
1.招标人对在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至2026 年5 月18 日全天。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至2026 年5 月18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