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
2.3 建设规模:101MW 本项目为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包含 100MW/2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和 1MW 飞轮储能系统。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0 天开始供货,2026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供货,实际发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 高速飞轮储能电机设备系统
2.6 数 量: 详见技术部分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部分
2.8 招标范围:飞轮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防雷接地、线缆等连接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PCS 交直流侧、储能系统本体的动力、控制、通讯线缆均由投标方负责采购、电缆终端制作、接线、安装、试验等。招标方只负责设备基础、飞轮储能系统以外的连接电缆采购及安装和飞轮储能系统主接地网施工。投标人负责飞轮系统的测计量、配电、环控、消防、自用电计量、门限开关的通信和联调等。飞轮储能系统应预留与升压站监控系统、混合储能协调控制系统、电化学储能 EMS 系统等系统的通讯接口。主导飞轮系统的调试、试验等工作,满足并网要求,同时配合招标人的有关工作。
2.9 交货地点:潍坊市滨海区储能站区
2.10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台套 500kW/125kWh 及以上等级的飞轮储能系统或其中电机或其中 PCS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要满足盖章要求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在相应部分投标文件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 CA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12日至 2026 年 05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