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邮区中心内部处理
业务过渡期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旭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邮区中心内部处理业务过渡期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邮区中心内部处理业务过渡期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QHZX-公招(服务)2026-024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采购包快车间内部处理业务环节含邮件接卸、邮件分拣、包分机供件、火车站台装卸、机场航空邮件接发五个环节,其中邮件接卸、邮件分拣、包分机供件三个环节预计处理业务量1232万件/月,火车站台装卸预计接发火车车厢109节/月,机场航空邮件接发预计处理341频次/月。预算金额145万元/月,采购服务期2个月,总预算金额290万元(以上费用均包含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税费等其他一切不可预计的费用),以实际处理量分环节按月据实结算。服务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包快车间内部处理业务环节含邮件接卸、邮件分拣、包分机供件、火车站台装卸、机场航空邮件接发,中标1家供应商。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内容,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西宁邮区中心内部处理业务过渡期外包服务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省邮政 或西宁邮区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或2025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六)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西宁邮区中心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应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七)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承诺函无效)。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需承诺整体接收上期外包公司外包人员。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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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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