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6年电动轮主机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胜利能源主要运输设备为220吨级自卸卡车,其中MT4400自卸卡车22台,830E自卸卡车28台,MT4400卡车电动轮原厂配套为GE公司GEB25A型电动轮,830E卡车电动轮原厂配套为GE公司GEB25C型电动轮,此次招标范围为配套上述电动轮使用的主机架,确保运输设备稳定运行。
招标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
1 |
11478002 |
电动轮主机架\2007339\大型自卸卡车\MT4400AC |
件 |
6 |
第一批3件主机架90天内,第二批3件主机架180天内 |
|
2 |
11455904 |
电动轮主机架\xA2849\大型自卸卡车\830E-1AC |
件 |
5 |
第一批2件主机架90天内,第二批3件主机架180天内 |
2.1.2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1.3质保期:自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8000小时或3年(以先到为准)。
2.1.4支付条款:主机架单台上机单台进行结算,满足各阶段要求也可批量进行结算。
(1)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支付30%货款。
(2)运行到1年或5000小时(以先到为准)且无质量问题,支付50%货款。
(3)质保期结束后,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剩余20%货款。
(4)若单台主机架到达现场初步验收合格12个月内未装机使用,中标方凭借招标方出具的备机验收报告支付30%,24个月内未装机使用,中标方凭借招标方出具的备机验收报告支付30%,剩余10%待质保期结束后结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用于220吨及以上卡车的电动轮主机架或电动轮总成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业绩未体现用于220吨及以上卡车,需提供由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若合同业绩中明确用于以下车型,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MT4400、MT5500、NTE240、NTE360,CAT777、CAT789、CAT797B、CAT797F、小松830E、930E、960E,XDE240、XDE320、XDE400、7560、7571,T282b、TZE240、TZE240E、TZE330、HT3363、SF35100、SF33900)。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21 16: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6年电动轮主机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胜利能源主要运输设备为220吨级自卸卡车,其中MT4400自卸卡车22台,830E自卸卡车28台,MT4400卡车电动轮原厂配套为GE公司GEB25A型电动轮,830E卡车电动轮原厂配套为GE公司GEB25C型电动轮,此次招标范围为配套上述电动轮使用的主机架,确保运输设备稳定运行。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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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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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478002 |
电动轮主机架\2007339\大型自卸卡车\MT4400AC |
件 |
6 |
第一批3件主机架90天内,第二批3件主机架18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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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455904 |
电动轮主机架\xA2849\大型自卸卡车\830E-1AC |
件 |
5 |
第一批2件主机架90天内,第二批3件主机架180天内 |
2.1.2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1.3质保期:自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8000小时或3年(以先到为准)。
2.1.4支付条款:主机架单台上机单台进行结算,满足各阶段要求也可批量进行结算。
(1)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支付30%货款。
(2)运行到1年或5000小时(以先到为准)且无质量问题,支付50%货款。
(3)质保期结束后,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剩余20%货款。
(4)若单台主机架到达现场初步验收合格12个月内未装机使用,中标方凭借招标方出具的备机验收报告支付30%,24个月内未装机使用,中标方凭借招标方出具的备机验收报告支付30%,剩余10%待质保期结束后结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用于220吨及以上卡车的电动轮主机架或电动轮总成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业绩未体现用于220吨及以上卡车,需提供由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若合同业绩中明确用于以下车型,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MT4400、MT5500、NTE240、NTE360,CAT777、CAT789、CAT797B、CAT797F、小松830E、930E、960E,XDE240、XDE320、XDE400、7560、7571,T282b、TZE240、TZE240E、TZE330、HT3363、SF35100、SF33900)。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