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甘肃公司甘肃 巴丹吉林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给水泵汽轮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厂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明沙窝村,厂址位于肃州城区东北方向约23km、东距酒额铁路明沙窝站(电厂接轨站)约2.3km,北侧约2.1km为S65肃航一级公路,正东方向距鸳鸯池水库约12公里。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具备供热功能),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具备深度调峰功能,作为 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的配套调峰电源。
2.1.2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配套的给水泵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给水泵汽轮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调试、运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交货期(货物):暂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1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 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1.5主要技术质量要求:给水泵汽轮机整机寿命应不低于30年,投标人所供给水泵汽轮机应至少满足额定负荷在19%-100%之间变化时,全程自动调节出力,测量、保护等性能满足机组负荷调节变化速率、宽负荷运行范围的要求,并满足机组深度调峰至19%额定负荷至少6小时的稳定运行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100%容量给水泵汽轮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0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