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贺兰山中段腹地,行政区划属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白芨沟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回用泵站选址位于白芨沟社区西侧的空地上,建设回用泵站以及回用管网等,可将锅炉房补水(除大峰锅炉房)、制氮机冷却用水、瓦斯泵站循环冷却塔补水、地面机房用水、掘进机喷雾降尘等由自来水全部替换为深度处理矿井水;井下消防洒水、矿区道路周边绿化灌溉用水及火区防灭火(治理区绿化)用水全部由预处理达标矿井水供给;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浓盐水全部用于火区灭火灌浆,实现全部矿井水的综合利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内的所有内容(包括设备及材料,不包括场区土方调配及挡土墙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主要为:
(1)土建工程
①回用泵房: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钢筋砼筏板+旋挖成孔泥浆护壁灌注桩,泵房地下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647㎡(地上311㎡、地下336㎡)。
②联合水池:总有效容积3000m³,整体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为钢筋砼筏板+旋挖成孔泥浆护壁灌注桩;包含2个预处理水池、1个掺混水池、1个浓盐水池,水池顶部覆土0.8m。
③管路开挖回填、地面硬化、围墙、场地绿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设备购置
①工艺设备9台:回用泵6台、自搅匀潜水排污泵2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台;
②阀门及管路附件209台/套:含回用泵站、各输送管路配套蝶阀、闸阀、止回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水击预防阀、排气阀、伸缩器、过滤器等,分碳钢、316L不锈钢防腐材质;
③计量与监测仪表41台/套:电磁流量计6台、智能远传水表11台、投入式液位变送器4套、压力变送器6台、压力表2台;
④在线水质监测设备26台/套:COD(TOC型)在线监测仪2台、氨氮在线监测仪2台、TDS在线检测仪2台、pH在线监测仪2台、水质自动采样器2套、数据采集传输仪2台、采样泵4台、管道泵2台、实验台1套、UPS电源1台、视频监控及门禁温湿度计配套设施1套;
⑤高低压电气及自控设备52台/套:6kV高压柜6台、电力监控系统1套、干式变压器1台、4台回用泵控制柜、0.4kV低压柜4台、就地控制箱3台、自动控制系统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
⑥采暖通风设备13台:电采暖器9台、立式柜式单冷空调2台、立式柜式恒温恒湿空调1台、壁挂式恒温恒湿空调1台。
⑦所有施工图范围内设备及材料均由PC总承包单位统一采购、运输、仓储、检验、调试、验收及质保服务,满足矿井防腐、环保、安全及信息化联网要求。
(3)安装工程
①回用泵房:泵廊内布置各类回用泵、潜污泵等设备及配套管道、阀门、仪器仪表、配电及自动控制系统,泵廊上方设10T吊车1台;在线监测室内新增1套在线监测系统,包含TDS、TOC型化学需氧量、氨氮、PH等检测仪及采样、配管、水箱、流量计、采暖设备等设备;辅助用房包括高低压匹配电柜、干式变压器、集控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
②回用管路:涵盖多段不同用途管路,具体为:矿井水处理站至瓦斯泵站(Dn150钢骨架塑料复合管,1800m)、至回用泵站(浓盐水Dn100钢骨架塑料复合管1356m、预处理水D325×7无缝钢管1350m);回用泵站至南一(南三)火区(D219×7内涂塑外防腐无缝钢管3500m)、南二火区(北翼渣台)(D219×7无缝钢管3800m)、大峰周转水塘(D325×9无缝钢管7500m)等。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回用泵房、联合水池、矿井水处理站至回用泵房及回用泵站至南一(南三)火区、至南二火区(北翼渣台)、至大峰周转水塘管路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其他工程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
2.1.5质量要求: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1.7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工程实际进度办理进度结算,进度结算至合同总价款的90%,停止办理建安工程进度结算。
②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③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按中标人设备投标报价一次性办理结算。
(2)支付方式:
①中标人应当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依据发票、结算及资金计划支付中标人工程款。按进度结算的100%进行支付,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停止办理建安工程进度款支付。
②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时留置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需按照发包人规定的程序履行质量保证金释放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发包人一次性无息返还中标人质量保证金。
③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30%,留置10%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年,缺陷责任期期满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④付款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日之内,按照中标价款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以下任一形式提交:
1)现金/转账:通过中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
2)银行保函: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及以上级别)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履约担保期限覆盖合同期,在合同截止日期60日内充分有效。
承包人单月工程进度未达发包人下达月度计划80%,或连续两个月进度滞后累计影响总工期超15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作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保障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宁人社规字〔2024〕1号)、《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宁煤办〔2024〕214号)等相关规定和政府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发包人每月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至三方设立的农民工专用账户,由承包人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给协议中约定的当地银行,以确保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0日后且没有发生与承包人有关的工资拖欠、群体性上访、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涉及工资问题事件时,按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3)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维保类合同外委人员管理的通知》(宁煤办2024]43号)的相关规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建安工程(合同工程范围须同时包含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安工程(合同工程范围须同时包含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1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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