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湄洲湾电力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噪声治理EPC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噪声治理EPC项目;
2.2 项目实施地点:湄洲湾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噪声治理EPC项目
2.4.1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噪声治理工程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包装运输及储存、土建施工、竣工交付、噪声监测及评估、配合环保验收、缺陷责任期工作、质保期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区域为:主厂房区域、锅炉区域等;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00日历天,工期说明:200天
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噪声治理EPC项目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厂噪声治理工程总承包(EPC)的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的扫描件; (2)上述合同业绩对应项目须已通过验收,须提供建设方或总包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与建设方或总包方直接签署的合同,不接受除与建设方或总包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其他分包或转包业绩(若为投标人与总包方直接签署的合同,须再提交总包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合同或建设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合同相关材料中不能体现签订时间 、单机容量,投标人须在“项目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合同相关材料及“项目业绩汇总表”中均未能体现签订日期、单机容量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 (1)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须具有担任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厂噪声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或建设方或总包方证明材料;上述业绩对应项目须已通过验收,须提供建设方或总包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相关材料中不能体现单机容量,投标人须在“项目经理简历表”中进行描述 ,合同相关材料及“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均未能体现单机容量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2026年01月(含 01月)及以后)的社保缴费证明(若投标人社保由上级单位缴纳,应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8 17:00:00时至2026-06-15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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