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带式输送机改造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哈密 2×66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位于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约15公里处,北距花园乡约5公里,厂址西侧约3公里处为哈罗铁路,厂址东侧2公里处为南北向的哈罗公路,西南距大南湖煤矿约 60km。大南湖电厂二期为扩建煤电一体化供热项目,一期已建2×300MW空冷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的西侧扩建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及SCR工艺脱硝设施,预留再扩建条件。项目拟于2026年3月开工,2028年两台机组双投。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按照合同及技术文件约定提供 电力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带式输送机改造设备和附件,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开始供货,150天内供货完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固定带式输送机(设备须同时具备的参数要求:带宽≥1.4m、额定出力≥2150t/h)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完成供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