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
2.3 建设规模:3000 万吨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5 设备名称:智能感知与无人巡检设备
2.6 数量:3 台套
2.7 技术规格:/
2.8 招标范围:胶带机智能感知与无人巡检设备3 台套,包含自发电卧轨式巡检机器人本体、自发电小车、轨道平台、无线充电系统、通讯系统、后台管理软件,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售后运维等全套服务。
2.9 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2.10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软件能力认证CMMI3 或以上资质。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自2023 年7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个胶带机巡检机器人销售或改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超过55 周岁;入场人员学历均为初中及以上;心电图、血压、呼吸等相关参数正常,无心脑血管疾病史,无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入场人员均有相关作业资质证书;入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面试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意识、安全能力、身体素质测试、反应能力测试、理解记忆能力测试、合作沟通能力测试、特殊工种实操能力测试等),如上述内容只要有1项不满足招标人对入场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不满足要求的人员,且发生的各类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7月 07日至 2026年 07月 22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