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江苏±800千伏直流线路工程钻探及
土工试验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江苏±800千伏直流线路工程钻探及土工试验技术服务采购人为 省电力设计院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江苏±800千伏直流工程推荐电压等级采用±800千伏,输电容量800万千瓦,内蒙古建设1座换流站,江苏建设1座换流站,直流线路途经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共7省(自治区),输电距离约1793公本包段线路涉及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拟定线路路径长度约130.69公里,其中黄土丘陵斜坡地貌区域线路路径长度约71km,山前冲洪积地貌区域线路长度约11km,低中山地貌区域线路路径长度约49km,根据线路情况初步预估钻孔孔数约300个(部分钻孔钻机无法直接到达),平均孔距约500m,平均孔深约25m,总进尺约7500m,最终钻探深度及工作量需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及我方勘探技术要求进行综合确定,初步预估总试验组数约1200组,最终试验组数及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取样情况及我方下发的送样单为准。拟定线路工程路径示意图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范围:
1)钻探工作
配合我单位勘察团队,全面查明拟建输电线路各塔位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层结构、地下水分布及不良地质作用,提供准确、完整、可靠的地质参数,为后续设计及施工等提供坚实依据。
2)土工试验
全面、准确地查明拟建输电线路各塔位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提供符合特高压工程设计深度的土工参数,为输电塔基基础选型、地基处理及工程安全稳定性评估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
2.2外委任务
1)钻探工作
①按照我方设计指定的孔位坐标,开展野外工程地质钻探(常规钻机、轻便钻机、绍尔钻机及探井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等)及取样工作(包含土样、水样、岩样的采取、保管与运输(运输至土工实验室))。
②现场工作人员需配合协调占地赔偿问题,配合进行野外地质编录,规范填写岩芯牌,具备描述地层岩性及地下水水位等情况的能力。
③配合完成钻孔的封孔、场地清理及地貌恢复工作。
④最终钻探深度及工作量需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及我方勘探技术要求进行综合确定,初步预估钻孔孔数约300个(部分钻孔钻机无法直接到达),平均孔距约500m,平均孔深约25m,总进尺约7500m。最终结算以实际产生的钻探进尺米数进行结算。
2)土工试验
①按照我方提供的送样单,完成各类土样的室内常规土工试验、化学试验及特殊项目试验。
②具体试验组数及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取样情况及我方下发的送样单为准,预估总试验组数约1200组。最终结算以实际产生的土工试验项目对应试验组数进行结算。
土工试验项目及组数统计表(预估)
| 序号 | 土样类别 | 试验项目 | 预估工作量(组) |
| 1 | 扰动土样 | 易溶盐分析 | 300 |
| 颗粒分析 | 100 | ||
| 粘粒含量分析 | 30 | ||
| 2 | 水样 | 水质简分析 | 20 |
| 3 | 岩样 | 饱和单轴/天然单轴 | 100 |
| 点荷载试验 | 50 | ||
| 4 | 原状土样 | 湿陷性试验 | 300 |
| 土常规 | 200 | ||
| 直剪试验 | 100 | ||
| 合计 | 1200 | ||
采购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4.1钻探工作
本次采购为纯工程地质钻探劳务外委,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钻探劳务资质,负责提供钻探设备、劳务人员及现场施工作业、地质编录相关的配合工作等,根据工程进度需分2-3次进场,最终结算以实际产生的钻探进尺米数进行结算,具体范围及内容包括:
1)钻探设备与物资提供:外委单位需自行配备满足特高压工程勘察要求的钻机、原位测试设备器具、泥浆泵、套管等钻探设备,以及泥浆材料、钻探工具、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等,并确保所有设备性能完好、符合安全标准。
2)现场钻探劳务作业:严格按照我方指定的孔位坐标、钻探深度、钻孔口径等技术要求,完成野外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等)及取样工作(包含土样、水样、岩样的采取、现场保管与运输(运输地点初定太原))。
3)钻孔护壁与封孔:针对易坍塌、掉块等复杂地层,采取有效的泥浆或套管护壁措施;钻探任务完成后,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钻孔封孔、场地清理及地貌恢复工作。
4)现场配合与记录:现场工作人员需配合协调占地赔偿问题,配合进行野外地质编录,规范填写岩芯牌,具备描述地层岩性及地下水水位等情况的能力;详细记录钻进速度、泥浆参数等施工数据,相关纸质记录需经我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4.2土工试验
本次采购为土工试验专项外委,外委单位需具备相应的甲级试验资质,最终结算以实际产生的土工试验项目对应试验组数进行结算,具体范围及内容包括:
1)样品接收与保管:负责接收我方送检的土样、水样及岩样,进行严格的编号登记、状态检查,并按规范要求妥善存放保管,防止样品水分流失或扰动。
2)常规土工试验:包括含水量、密度、液限、塑限、压缩模量等,以查明地基土的基本物理力学指标。
3)特殊及专项土工试验:针对本项目途经的特殊地层,开展易溶盐分析、黄土湿陷性试验等。
4)水质腐蚀性分析:对塔位地下水及地表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
五、外委工作技术要求:
5.1钻探工作
1)规范与标准遵循:外委单位在钻探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电力工程钻探技术规程》(DL/T 509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及《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等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国网公司特高压勘察相关规定。
2)孔位与测深精度:进场前需使用专业测量仪器进行严格的孔位放样与复测,确保孔位坐标准确无误。
3)钻进工艺与护壁要求:
①孔径:开孔孔径不小于130mm,终孔孔径不小于91mm,测试孔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测试要求。
②在土层中钻进,回次进尺满足分层精度、取样和原位测试间距的要求,不大于2m,液化判别时,竖向间距为1.0m~1.5m。
③钻进、测试、取样深度和分层深度的量测允许偏差应为±5cm。
④钻进过程中需根据实际地层情况,严格控制钻压、转速、泵量等工艺参数。针对本项目途经的黄土及易坍塌、掉块地层,必须采取有效的泥浆护壁或套管护壁措施,确保孔壁稳定、孔底干净,严禁盲目钻进导致孔内事故。
4)取芯与取样标准:
①钻探过程要仔细认真,准确测量地层的分界线,岩芯采取率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岩芯应完整、无损坏、无污染,按深度顺序从左向右、自上而下排列于岩芯箱内,并填写岩芯牌。岩芯牌上标注工程名称、设计阶段、孔号、孔口高程、箱号、起始深度、钻探日期等。钻孔岩芯不得日晒、雨淋和融冻,应平稳安放,搬运时小心轻放,易冲蚀、风化、软化、崩解的岩芯,应进行封存。
②土样、水样、岩样的采取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在饱和软粘性土中采用薄壁取土器,在粉土、饱和砂土层中宜采用原状取砂器。对于流塑~软塑状粘性土,宜采用压入法,连续压入时不宜中断。对于可塑~硬塑状粘性土及粉性土、砂土,可采用重锤少击击入法。
③采取原状土试样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不宜包取土样作为不扰动土样;
b、下放取土器前应清孔,除活塞取土器取样外,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
c、采用套管护壁时,套管的下设深度与取样位置之间应保留3倍管径以上的距离;
d、应预先丈量取土尺寸,不得超尺寸击入或压入;
e、对饱和软粘性土,取土器的直径不宜小于108mm,提升取土器前,可静置2min~5min;软土原状样的长度与采取长度之比应等于或近于1,土样内部应无扰动现象,否则应降低土试样的质量等级或重新取样。
f、对硬塑的粘性土层,上提取土器之前可回转3圈,使土试样从底部断开;
g、取出的土试样应及时擦干封装,采用石蜡密封,并粘贴好土试样标签,顶面朝上竖直放置,注意防晒、防冻。
④每个岩土试样密封后均应填贴标签,标签上下应与土试样上下一致,并牢固地粘贴在容器外壁上
⑤采取的岩土试样密封后,应进行避光、防晒、防冻及防振保管。土试样运输前应装箱,不可倒置或平放,运输途中应采取措施避免颠簸。对于软土试样,应采取措施防止试样水分流失和蒸发,试样应置于柔软防振的样品箱。
⑥岩土试样采取之后至开土试验之间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1周,软粘土试样不应超过3天,及时运输至指定试验室。
⑦地下水、承压水及环境水取样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采取的水试样应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
b、取水容器应采用带磨口玻璃塞的玻璃瓶或化学稳定性好的塑料瓶;
c、应先用要采取的水将试样瓶清洗2次~3次后方可灌装水样;
d、采取江、河、湖、海水样,可在有代表性水域直接灌装;采取潜水水样,宜专门挖坑取水样,也可采用干钻法等;采取承压水水样,应设置滤管,封堵非承压水段并洗孔后抽取;
e、水样中不应含有泥、砂或其他杂质;
f、简分析水样量宜为1500ml,全分析水样量宜为2500ml~3500ml;其中500ml水样,需添加2g~3g大理石粉,并振荡2min~3min,用于测定侵蚀性CO2;
g、水样灌装后应立即加盖密封,做好取样记录,放置于不受阳光照射的阴凉处,冬季注意防冻;水试样取样记录内容应包括取样时间、孔号、取样深度、是否加入稳定剂等;
h、水试样送达试验室的时间,对清洁水样应在72h内,对稍受污染的水样应在48h内,对需测定侵蚀性C02的水样应在24h内。
5)原位测试与编录配合:外委单位需熟练配合我方技术人员完成标贯、动探、静探等原位测试工作,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必须采用自动脱钩装置,落锤重量、落距及贯入速率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击贯入度及累计贯入深度需实时记录,严禁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确保记录真实可追溯。
①标准贯入试验仪器设备、操作方法以及数据校正
a、试验设备主要由标准贯入器(为外径50mm、内径35mm、长720mm的两个半合管组成)、63.5kg自由下落穿心锤、触探杆(落距为76cm)组成,利用钻机钻至土层试验标高以上约150mm处,提出钻具,按φ42钻杆下标贯器至孔底。将63.5kg的穿心锤提起,使其自由落下(落距为76cm),将标贯器垂直预打入土层中15cm,后记录每打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打入30cm的锤击数为标贯试验锤击数。
b、试验时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孔壁完整、孔底无沉渣,以每分钟15击~30击的速率将贯入器打入试验土层中。按规范要求准确记录试验深度和杆长。
②动力触探试验仪器设备、操作方法以及数据校正
a、锤重与落距: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重为10kg±10g,落距为500mm;重型仪器的锤重为63.5kg±0.5kg,落距为760mm。超重型仪器的落距可达1000mm。
b、探头与杆件:圆锥探头锥角通常为60°,轻型探头底面直径40mm,重型为74mm。触探杆直径轻型为25mm,重型为42mm,需采用耐疲劳钢材制成。
c、贯入深度:轻型仪器最大贯入深度一般为4000mm至6000mm,重型仪器需根据规范对杆长超过2m的情况进行锤击数校正。
d、使用与操作规范
环境与安全:仪器应放置在无尘、无腐蚀的常温环境中,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试验过程中需保持专注,避免闲谈或离岗。
操作步骤:先用钻具钻至试验土层标高,安装触探架确保垂直,使锤自由下落,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如N10或N63.5)。贯入速度宜为15-30击/ min,每贯入1m转动探杆1.5圈以减少侧阻力。
数据校正:当触探杆长度大于2m时,锤击数需按规范校正;地下水位以下的砂砾层等也需调整数据。
6)采空区及老窑区专项钻探要求:针对本项目途经的矿区及周边塔位,钻探前必须详细调查沿线杆塔位附近相应矿区的开采资料。钻进过程中若遇采空区、老窑或异常破碎带,必须立即停钻并上报,严禁强行钻进导致钻机陷落或人员伤亡,必要时采用跟管钻进工艺穿越采空区,并详细记录空洞高度、充填物性质及地下水涌出情况。
7)钻孔封孔与场地恢复:钻探任务完成后,外委单位需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钻孔封孔,严防地下水串层或地表水倒灌。土层钻孔宜采用原土回填,并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密实度不宜小于天然土层,或采用黄砂等粗颗粒材料回填;邻近堤防的钻孔应采用干粘性土球回填,并边回填边夯实。对进入或穿透承压含水层的钻孔,宜采用干粘性土球等回填。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妥善完成场地清理及地貌恢复工作,做到生态友好、绿色勘察。
8)岩芯管理与影像留存:岩芯箱需采用标准化木质或塑料箱体,每箱岩芯需填写岩芯牌(注明工程名称、孔号、箱号、起止深度、日期等)。每箱岩芯需拍摄全景照片及局部特征照片,照片需包含孔号、日期等标识,对钻探作业过程、原位测试及取样等工作进行进行影像录摄,影像资料需按塔位杆号分类归档,作为钻探成果当天整理并交接。
钻探现场工作过程影像资料要求
| 序号 | 影像名称 | 影像编号 | 影像主要内容 | 拍摄要求 |
| 1 | 勘探点全景 | 勘探点编号+Q+序号 | 勘探点位原始地形地貌 | 钻机开始钻探作业前拍摄;应在钻机显要位置标识带有工程名称孔位等信息 |
| 2 | 作业过程 | 勘探点编号+G+序号 | 勘探现场作业过程 | 该点位钻探作业过程的全景照,应有钻机操作人员在岗位上,表现操作人员及过程等要素。 |
| 3 | 勘探成果 | 勘探点编号+C+序号 | 现场钻探取样的成果 | 勘探孔所取土样(岩样)按规定要求摆放,有明显标记,拍摄多张,有整体,有局部。 |
备注:1、每一个勘探点应按上述要求保存5张及以上照片。
2、拍摄的照片应清晰,并进行编号。
3、对动探、标贯等原位测试应有视频拍摄,附以照片拍摄。
4、现场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提交,作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9)钻探进度与应急响应:外委单位需编制详细的钻探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向我方汇报当日进尺、地层变化及异常情况。遇孔内事故(如埋钻、卡钻、漏浆等),需在1小时内上报,并提出处理方案,经我方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隐瞒事故或擅自处理导致孔位报废。
5.2土工试验
1)规范与标准遵循:外委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及《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严格按《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2019)中土工试验及水质分析相关安全要求进行安全试验操作。
3)仪器设备要求:外委单位投入本项目的土工试验仪器(如固结仪、三轴仪、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等)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4)特殊地层试验要求:对于黄土及湿陷性土层,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双线法或单线法湿陷性试验,准确测定湿陷系数及自重湿陷系数。
5)数据处理要求:试验数据的计算、修正及统计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异常数据必须进行复测并查明原因,严禁随意剔除或篡改数据。
六、外委工作过程控制及质量要求:
6.1钻探工作
1)钻探工作过程控制
外委单位需建立严格的现场施工日志制度,每日向我方汇报当日钻探进度、地层变化及遇到的异常情况。我方勘察团瑞人员将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对不符合工艺要求的作业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2)钻探工作质量要求
钻孔孔径、孔深、垂直度、取芯率等核心指标必须严格符合设计要求。所有岩芯牌、岩芯箱、取样标签等必须经我方现场代表逐一核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2土工试验
1)土工试验过程控制
外委单位需建立完善的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试验员自检、审核员复核、授权签字人签发”的三级审核制度。我方将不定期派员赴外委单位试验室进行现场抽查与盲样比对。
2)土工试验质量要求
a、试验操作必须规范,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可追溯,严禁事后补记。
b、平行试验的允许偏差必须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超出偏差范围的必须重新取样试验。
c、出具的试验数据必须与送样清单一一对应,确保无错漏。
七、外委工作安全管理要求
7.1钻探工作
1)资质与人员: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钻探劳务资质,钻机设备需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须具备专业操作技能及有效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现场防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必要的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现场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规范操作:钻机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离岗或违章作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机整改。
4)应急预案:外委单位需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2土工试验
1)资质与人员:外委单位需具备相应的甲级试验资质,土工试验人员需具备相关作业上岗资格,严禁无证上岗。
2)规范操作:严格按《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2019)中土工试验及水质分析相关安全要求进行安全试验操作。
八、成果文件提交要求
8.1钻探工作
1)资料整理:外委单位需及时、规范地整理钻探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孔深测量记录、取样记录、影像资料等,纸质记录需由双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2)成果提交:钻探作业完成后,需按时提交完整的原始记录资料及劳务工作量确认单,确保数据详实、记录完整。
3)验收标准:提交的所有成果文件必须经我方勘察团队技术人员审核验收,确保其准确、完整,符合工程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方可作为劳务结算及后续设计的依据。
8.2土工试验
1)资料整理:外委单位需及时整理试验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记录、仪器自动采集数据及计算书,确保资料齐全。
2)成果提交:每批次试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需提交正式的《土工试验成果报告》(含纸质版、扫描电子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报告需包含试验依据、仪器设备信息、试验成果表、土工参数统计值及必要的曲线图(如压缩曲线、抗剪强度包络线等)。
3)验收标准: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经我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验收。如发现数据异常、逻辑错误或不符合规范要求,外委单位须无条件免费重做并重新提交,直至验收合格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4.工期:可行性研究阶/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同步进行,钻探作业工期暂定2026年08月15日-2026年09月30日,土工试验完成日期暂定2026年10月10日。最终工期安排视工程进度及现场情况后期确定。
5.质量要求:钻探:我公司设专职地质人员参与全过程的钻探质量管理,开钻前对人员和机械进行检查,具备开钻条件后方可施钻,钻进过程中需要标贯及动探等试验要按相应的规程规范执行,终孔后对钻孔质量、岩芯和土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终孔回填,对于不满足质量要求的钻孔应予以报废并重新钻探,供方应无条件接受我院专业人员对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管理。试验:①试验操作必须规范,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可追溯,严禁事后补记。②平行试验的允许偏差必须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超出偏差范围的必须重新取样试验。③出具的试验数据必须与送样清单一一对应,确保无错漏。
6.其他要求:
现场试验样品的采集、包装、标示、运输、存放应符合专业技术规程要求,保持仪器、设备的适用性和完好性,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有专人进行设备维护。
进场钻探设备应有设备合格证,有钻机铭牌且清晰完整,有钻机设备的维修保养、检修记录;钻机运行结构、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设施齐备且完好,标贯器、动探头等附属设备应齐备且工作状态良好;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齐备防止孔壁垮塌的泥浆粉、岩芯套管;备齐薄壁取土器和工作视频录制设备。
我公司设专职地质人员参与全过程的钻探质量管理,开钻前对人员和机械进行检查,具备开钻条件后方可施钻,钻进过程中需要进行标贯及动探等原位测试,按规范要求执行,终孔后对钻孔质量、岩芯和土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终孔回填,对于不满足质量要求的钻孔应予以报废并重新钻探,供方应无条件接受我院专业人员对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管理。
最终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我公司全部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验收要求。
2、全部过程按国家、行业及当地管理部门相关规程要求进行。
3、其他补充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4、钻探过程控制要求:
1)严格按《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2019)进行现场安全操作。
2)钻探过程中严格按《电力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定》(DL/T-5096-2008)进行工作。
3)准确判定地下水位埋深,记录初见水位并测量稳定后的地下水位。
4)钻探过程要仔细认真,准确测量地层的分界线,厚度超过30cm以上的薄夹层均应准确划出,并摆放土样,岩芯按米数自上而下摆放,并用标签注明岩性特征和分界线,岩芯采集率不得低于90%。
5)按现场地质人员要求做标贯或动探等原位测试,要求仪器设备完好。
6)备齐薄壁取土器,按负责人要求采集相关土样,并保证土样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7)备齐防止孔壁垮塌的泥浆粉、岩芯套管。
8)准备工作视频录制设备,严格按《对工程勘察外业及试验测试过程实行影像记录的通知》(青建设[2020]141号)文件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影像录摄,并当天交接完成。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组织,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1、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钻探劳务资质,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须具备专业操作技能及有效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试验单位需具备相应的甲级试验资质,土工试验人员需具备相关作业上岗资格,严禁无证上岗。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1)或(2)即可:
(1)独立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业绩:
近三年已完成的采购项目同类型业绩不少于3个。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
7、信誉要求:近3年:
①.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有效期内(提供承诺);
②.未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说明: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采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