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态势感知服务采购
项目询比公告
昱浩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 省信息技术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态势感知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 ”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态势感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HYH-FW-2026-014
三、项目概述:省西宁市城东区站东巷11号邮件处理中心二楼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态势感知服务。
四、采购内容:1.采购信息技术中心2026年度网络态势感知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2.资金落实情况:服务资金从信息技术中心成本费用列支。
3.预算费用:8万元。
4.服务期限:90天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内容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这个不是唯一授权)(授权证明材料包括授权具体内容、授权主体、授权时效等)。
(七)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承诺函无效)。
(八)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或2025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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