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由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独资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全厂桩基施工工作,灌注桩数量预估为9933根。桩基施工范围包括固体物料输送设施(煤储运)、煤粉制备、催化剂制备、罐区及汽车装卸车、煤直接液化区域(包括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沥青提质、轻烃回收联合装置)、全厂火炬及可燃气回收、低温甲醇洗、氢提纯、中间罐区、煤气化等装置的桩基施工。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桩基工程所有施工,含成孔、钢筋采购、钢筋笼制作、运输、安装,混凝土浇筑和养护等;
(2) 负责探明桩基施工区域地下设施,以及地下、地上成品保护工作。
(3) 负责成孔所发生的土方(包括桩机站位区域土方平整)及因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倒运、外运、回填及平整、碾压等工作。
(4) 负责试桩检测的所有配合工作,包括桩头开挖、破桩头、桩头处理、施工材料及机具等;
(5) 负责桩基成孔的安全硬围护、成品保护,质量缺陷整改工作。
(6) 负责桩基施工范围的弃土及泥浆外运工作。
(7) 负责交工资料整理、移交,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工作。
(8) 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材料均由投标人供货。
(9) 承包商采购的材料经监理单位、招标人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10) 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包含不限于为保证以上工程开工建设、顺利实施的零星工作。
(11) 详细设计与基础设计有差异时,产生的补桩及相关工作。
(12) 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13) 场平超出设计标高部分造成的空孔费用,承包商依据经验充分考虑,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充盈系数由承包商综合考虑,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为一个标段。
2.1.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2026年8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详细工期及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5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
2.1.6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及业主施工技术要求,确保建设工程100%合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已完成合同范围包含灌注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灌注桩基施工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担任过1个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安全负责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同时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0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