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
BDUo水电站坝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曲登乡境内的澜沧江上,其上游为RM梯级,下游为GX梯级,为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河段第六个梯级电站。电站坝址位登曲河口下游约3.6km处。电站至昌都市公路里程约378.00km,至芒康县城公路里程约97.00km。
GX坝址位于昌都下游317.00km,距上游RM梯级约67.00km,距BDuo梯级约45.00km,下距滇藏界距离约31.00km,坝址区左岸有G214国道通过,对外交通方便。G214国道可达到西藏的芒康和昌都,公路里程分别为104.00km和540.00km;沿G214国道可达到云南的德钦和香格里拉,公路里程分别为136.00km和320.00km;沿G214国道经芒康转G318国道可达到四川的雅安和成都,公路里程分别为880.00km和1026.00km。澜沧江沿江公路云南省永保桥至溜筒江段已建成通车,西藏境内曲孜卡乡至如美镇段正在筹建。
吉塘抽水蓄能水电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境内,下水库位于澜沧江流域色曲一级支流多穷曲上游河谷,临近G214国道,上水库位于吉塘镇扎庆村色曲支流多穷曲沟源,属澜沧江右岸一级支流色曲流域。电站距察雅县城约49km,距昌都市约76km,距拉萨市距离约908km。
热巴抽水蓄能水电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境内,澜沧江左岸二级支流达其曲右岸尼吉拉台地上,下水库位于达其曲干流中上游河段,有省道S203从库尾穿过。电站距离芒康县城、昌都市、拉萨市直线距离分别为65km、235km、1101km。
2.2 规模: 采购10.63万吨F类Ⅱ级粉煤灰
2.3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标段1:澜沧江上游公司BDUo、GX、吉塘、热巴水电工程F类Ⅱ级粉煤灰(主供)货物招标
标段2:澜沧江上游公司BDUo、GX、吉塘、热巴水电工程F类Ⅱ级粉煤灰(辅供)货物招标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标段1:澜沧江上游公司BDUo、GX、吉塘、热巴水电工程F类Ⅱ级粉煤灰(主供)货物招标数量统计表(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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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名称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总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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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Uo |
20000 |
14240 |
13160 |
47400 |
|
|
GX |
3000 |
10400 |
6300 |
19700 |
|
|
热巴 |
0 |
1000 |
4900 |
5900 |
|
|
吉塘 |
0 |
200 |
1200 |
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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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0 |
25840 |
12400 |
744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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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澜沧江上游公司BDUo、GX、吉塘、热巴水电工程F类Ⅱ级粉煤灰(辅供)货物招标数量统计表(单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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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名称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总计 |
备注 |
|
BDUo |
6000 |
6000 |
8300 |
20300 |
|
|
GX |
1300 |
4480 |
2720 |
8500 |
|
|
热巴 |
0 |
400 |
2100 |
2500 |
|
|
吉塘 |
0 |
50 |
550 |
600 |
|
|
合计 |
7300 |
10480 |
11020 |
31900 |
|
注:上表所列粉煤灰预计采购量为当前技术水平和设计深度下的预估数量,仅作为本标招标参考数据,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数量,合同结算以每月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②每个标段投标人须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报价),并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投标。
③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人在标段1、标段2两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优先推荐为标段1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标段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2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名顺序依次推荐。
2.5.1本标所采购的F类II级粉煤灰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1.1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F类Ⅱ级粉煤灰(不得采用任何磨细生产工艺及掺有任何比例的磨细灰)。
本次招标采购的粉煤灰应为火电厂原状分选F类Ⅱ级粉煤灰,除应满足最新版《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技术指标要求以外,还须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
a.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Ⅱ级≤30%
b.碱含量(Na2O+0.658K2O):粉煤灰的碱含量≤2.0%;
c.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和三氧化二铁(Fe2O3)总质量分数/%≥70%
d.密度/(g/cm3)≤2.6
e.强度活性指数≥70%
注:掺有任何比例的磨细灰不符合本标要求;根据GB/T1596-2017第3.1条说明,以下情形生产的粉煤灰不符合本标要求:
(1)和煤一起煅烧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时;
(2)在焚烧炉中煅烧工业或城市垃圾时;
(3)循环硫化床锅炉燃烧收集的粉末。
2.5.1.2包装:散装、袋装,包装应符合GB1596-2017标准要求。
2.5.2 投标人应提供上述粉煤灰的制造、出厂检查、运输、交付以及在工地现场的售后服务等相关的服务。
2.6 交货地点:BDUo、GX、热巴、吉塘电站水电工程坝轴线半径10公里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的拌合站入罐。
2.7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F类II级粉煤灰年产量在20万吨及以上,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产能证明。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所供应的F类II级粉煤灰,近6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1.0万吨及以上水利水电或公路或铁路或市政基建工程供应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签订日期,能反映F类II级粉煤供应内容的关键页面),若合同影印件不能证明具体业绩情况,还需补充提供业主/货主出具的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若提供的业绩是经由粉煤灰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签署的合同,还需提供与之相对应的粉煤灰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
3.2.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粉煤灰生产厂家(火电厂)可以由本生产企业或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生产企业及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粉煤灰生产厂家(火电厂)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每个代理商只能代理唯一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一份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盖有带编号的CMA章),提供影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7月28日23时59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