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技术任务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 个月内
2.2 招标范围
本次任务工作范围包含陆域取排水管线地形测量、陆域及海域取排水管线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阶段为可行性研究阶段。
地形测量范围为陆域取排水管线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范围包括整个取排水方案陆域及海域范围。工作应充分收集已有资料,通过必要的勘探和测试,解决本阶段关心的主要地质、岩土、水文地质问题。采用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地球物理勘察、底质采样等方法和手段,形成测量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为选址安全分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提供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测量甲级资质;
(2)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正式书面承诺);
(4)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清洁能源项目可研勘察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及签署页或成交通知书或报告签字盖章页或专家评审意见);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07 月24 日至2026 年07 月30 日00 时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