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煤矿井下清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井下涌水量大,涌水中携带的煤泥量随之增大,导致各级沉淀池、水沟、水仓煤泥淤满周期短,清淤工程量大,矿井现配备人员不能满足以上工作需求,为了确保矿井各级排水系统安全运行及矿井安全生产,需将井下清淤外委,根据未来两年涌水量预测、产量计划,结合煤泥量与涌水量、产量的占比关系,以及2024-2025年度全年实际清淤量为基础,预估未来两年矿井清淤总量约25万m³。
2.3 标段划分: 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井下清淤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5 服 务 期: 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6 招标范围:煤泥清淤(含设备运维)包括:1.副井底中央水仓及水仓通道水沟。2.盘区水仓及进水通道水沟。3.西翼主(辅)泄水巷及沉淀池。4.盘区扩容水仓及进水通道水沟。5.东翼泄水巷及沉淀池。6.副井底临时水仓及井底车场水沟。7.副井底沉淀池及进水通道水沟。8.1802、1801回采工作面两顺槽及沉淀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井下清淤类业绩或矿建工程(施工内容含水仓清淤)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反映供货规格型号的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机电专业负责人须具有煤炭主体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个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提供2025年7月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材料。
注:煤炭主体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
3.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8月07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