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或甲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施工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甘东四路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距离西宁飞机场约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滩工业园区约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备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化分厂氧化铝库房为公司核心物料仓储及中转枢纽,承担南北两个厂区电解车间的氧化铝供应保障工作,是电解生产工序的重要物料支撑单元。目前氧化铝吨包袋卸料普遍采用“三人协作”模式(卡车司机+地面人员+粉仓操作工),存在人力依赖度高、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氧化铝粉尘污染威胁职业健康,以及吨包袋底部破袋导致外袋一次性损毁、回收价值低、资源浪费等问题。
当前国内吨包袋自动化卸料技术已有一定探索,3D 视觉与AI 识别、工业机器人抓取拆包、密闭负压控尘等技术在化工、港口等行业部分场景中应用,但多集中于单点环节。在铝行业氧化铝库房场景中,尚未形成覆盖“卡车来料→吊绳识别→自动挂钩→吊运堆垛→自动卸料→空袋回收”全流程的集成解决方案,特别是吨包袋吊绳柔性识别与自动挂钩、双梁吊与机器人协同作业、无损破袋等关键技术仍处于研发探索阶段,尚无成熟可复制的工程案例。
为此,本项目旨在融合视觉识别、智能吊运、机器人协同、无损破袋等多项技术,突
破上述技术瓶颈,实现卡车来料无人化接卸,建立高效、环保、经济的吨包袋处理新模式,符合数字化转型及电解生产自动化升级要求。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180 天内完成项目的研究、工艺路线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项目验证,并交付使用。如遇重大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不进行高风险作业,工期顺延,总工期不变。
2.2 招标范围
2.2.1 本项目涉及内容如下:
在现有南厂氧化铝库房基础上,研制并采购一套氧化铝吨包袋智能化识别、自动化吊取卸车及堆垛打料系统。主要包括:研制+采购一台智能双梁吊系统、1 套吨包袋吊绳智能识别系统、1 套吨包袋自动堆垛与转运系统,1 套桁架机器人抓取与无损破袋及配套控制系统,实现从卡车来料识别、自动挂钩、吊运堆垛、自动破袋到空袋回收的全流程无人化作业。投标方负责方案制定、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以及项目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申报。
2.2.2 具体工作内容:
按照百河铝业公司净化分厂南厂氧化铝库房现场实际工况,研发并建设一套基于3D 视觉识别、工业机器人、智能双梁吊及桁架机器人协同的氧化铝吨包袋智能化识别、自动化吊取卸车及堆垛打料系统,含项目的方案制定、设备供货、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人员培训、质保售后及科研成果申报等,具体内容如下:
2.2.2.1 整套无人化卸料系统研发方案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智能化改造总体方案、核心硬件专项方案、软件研发专项方案、现场配套改造施工图、项目概算、技术保障与验收标准文件、国产化自主可控合规说明、项目新增部分安全验证。
2.2.2.2 核心硬件系统的设计、制造与供货,包括:
(1)研制+采购一台智能双梁吊系统,含双梁吊本体、大车/小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自动吊具等,重复定位精度≤±5mm;
(2)吨包袋吊绳智能识别系统1 套,含3D 视觉相机、光源、防护罩及配套计算单元;
(3)自动挂钩机器人系统1 台,含六轴工业机器人、末端执行器、机器人控制柜等,重复定位精度≤±1mm;
(4)桁架机器人无损破袋系统1 套,含桁架机器人、破袋装置、粉尘控制装置等,实
现外袋完整、粉尘零外泄;
(5)PLC 控制系统1 套,含PLC 控制柜、上位机监控系统、中控平台、工业网络设备等。
2.2.2.3 软件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包括PLC 控制软件、视觉识别算法软件、机器人控制软件、远程监控与数据采集软件、系统集成软件等,实现全流程自动调度与无人值守。
2.2.2.4 现场配套改造,包括软硬件集成与现场部署,新增双梁吊轨道校验与安装、电气布线、网络铺设、中控室改造或增设、设备安装基础施工、原有仓储物流接口对接等。
2.2.2.5 系统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包括硬件现场安装、软件部署、单设备调试、系统联调、空载调试、带载生产验证、工艺参数优化,并完成连续72 小时重载试运行。
2.2.2.6 人员培训与技术交付,包括对操作人员、运维人员的操作、维护、故障排查培训,交付全套技术资料(含源代码、图纸、手册等),申报发明专利不少于1 项(获得受理)、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 项、登记软件著作不少于2 篇。
2.2.2.7 项目所需易损件随机备品(具体由实施方案列出)。
2.3 项目响应基本原则
2.3.1 项目核心目标与边界条件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吨包袋智能化识别、自动化吊取卸车及堆垛打料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从卡车来料至空袋回收的全流程无人化作业。
以下三项为本项目不可妥协的核心边界条件,任何技术方案若无法满足或承诺其中任意一项,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要求:
无损破袋前提:必须实现外袋完整回收循环利用,外袋完好率≥80%;
机器人抓取可靠性前提:机器人自动挂至双梁吊钩的抓取成功率≥95%;
吊绳识别可靠性前提:复杂环境下吊绳识别成功率≥95%。
2.3.2 强制性标准与指标优先原则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服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当本技术文件、投标方执行标准、国家/行业标准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严格执行如下选择顺序:
最有利于保障“外袋完整率(≥80%)”和“抓取成功率(≥95%)”的标准;
最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
其余情况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三项核心边界条件的详细技术实现路径(含视觉算法原理、机械结构设计、控制逻辑框图),不得以“通用技术”或“行业惯例”回避具体细节。
2.3.3 关键性能指标总览
本项目关键性能指标如下,投标方须在技术方案中逐项响应,并在验收阶段逐一考核:
|
序号 |
指标名称 |
保证值 |
说明 |
| 1 |
吊绳识别成功率 |
≥95% |
卡车环境光线复杂、吊绳柔性变形条件下 |
| 2 |
机器人抓取成功率 |
≥95% |
视觉引导自动挂钩至双梁吊钩 |
| 3 |
破袋成功率 |
≥85% |
无损破袋方式 |
| 4 |
外袋完好率 |
≥80% |
外袋完整可供循环利用 |
| 5 |
单包卸料时间 |
≤5 分钟 |
从识别到空袋回收全流程 |
| 6 |
双梁吊重复定位精度 |
≤±5mm |
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 |
| 7 |
机器人机构重复定位精度 |
≤±1mm |
六轴工业机器吊挂系统 |
| 8 |
堆垛位置精度 |
≤±10mm |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
| 9 |
系统正常运行率 |
≥95.5% |
全年累计 |
2.3.4 知识产权与方案自主性
投标方须保证其提供的解决方案(含硬件、软件、算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合法授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针对以下关键技术环节,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其技术实现路径:
柔性吊绳在复杂光线条件下的3D 识别;
机器人自动挂钩的末端执行器方案;
吨包袋无损破袋的机械结构说明。
2.3.5 现场实地验证与方案锁定
投标方必须在报价前完成对施工范围、现有设备、物流走向、建筑结构及作业环境的现场实地测量与调研。本技术要求所列内容为最低功能目标,投标方可进行优化,但任何优化方案若降低2.1 条中三项核心边界条件的保障能力,将被直接否决。最终实施方案须经招标方书面确认,且不得以“现场条件与预期不符”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或变更核心指标。
2.3.6 完整性兜底责任
投标方须全面理解并遵守本技术要求的全部规定。若因投标方勘察不周、设计缺陷或
方案遗漏,导致项目实现“自动识别、自动吊取、无损破袋、外袋完整回收”所需的任何设备、材料、软件模块、接口或服务未列入报价范围,相关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合同总价不变。
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键功能完整性自查表”,逐项说明如何满足2.3.3 条中全部9 项关键性能指标。
2.3.7 生产不间断与协同施工
本项目为在持续运行的生产库房内进行改造,实施期间必须保障南厂电解车间的正常氧化铝供应。投标方制定的实施方案、节点安排、新旧系统切换方案等,必须在开工前与招标方协商一致,并获得书面批准。任何可能影响供料连续性的作业,必须安排在招标方指定的停产或减产窗口期内进行。
2.3.8 智能化与无人化的绝对导向
智能化、自动化是本项目的基本原则。系统应能自主感知、决策、执行,仅将异常或报警信息推送至远程监控岗。严禁将“人工辅助挂钩”、“人工干预破袋”等作为常规操作模式,此类人工介入仅可作为极端故障下的应急方式,且必须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其触发条件、安全联锁逻辑及恢复自动化的规程。
2.3.9 长期可靠性保障
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3 年,其中智能双梁吊机械部分质保不少于10 年。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质保期内的服务响应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响应时间≤24 小时,现场到达时间≤48 小时,备件供应保障方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开发、工业工程设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及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及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个及以上自动化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合同含税金额不小于1500 万元,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出具完整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8 月3 日至2026 年8 月10 日00时00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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