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伊春石帽顶子30.6MW风电项目等容量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龙江伊春石帽顶子30.6MW风电项目等容量升级改造项目场址坐落于伊春市南部的带岭区内石帽顶子山,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8.XMW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30.6MW。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风电项目等容量升级改造项目,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范围内(根据现场实际情完成改造和新增部分设计出图,按照接入系统和相关专题设计要求开展设计工作)和风电场场区(含风机及箱变基础、集电线路、道路、吊装平台等全部建设区域)及送出线路改造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包含拆除和改造部分)、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测风塔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对比优化设计方案,编制最高限价和最高限价对比文件(对比其他项目的造价,分析价格高或低的原因),预算和概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出具招标工程量价格比对文件),出具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工作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配合业主完成招标,现场技术服务,设计进度及成果必须与招标人对该项目各标段计划要求相匹配。
2.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8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石帽顶子风电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MW及以上风电场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MW及以上风电场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