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广东高栏港封闭煤场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新建总库容量为200万吨的储煤基地。
广东高栏港封闭煤场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政府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保障区和江运保障区用地面积41.76万m2内的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5座封闭条形煤棚及其相应的转运站、皮带机及栈桥,5座斗轮堆取料机及轨道,堆场铺面和道路铺面,集控中心、变电所、消防泵房、回用泵站、污水收集池等辅建单体及相应的供水、供电、通信、消防、控制、除尘等配套设施。企业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2座机房,新建1座机房,新建5座皮带机栈桥及相应的供水、供电、通信、消防、控制、除尘等配套设施,外电工程以及两个地块红线外之间的水、电、通信、控制等相连的管线和线缆等。
2.1.2招标范围: 广东高栏港封闭煤场项目政府投资部分的地质勘察(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需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洞试验、试桩试验、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文件报批、后续服务(含设计变更)、竣工验收以及气候可行性研究、国土空间规划许可、用地报批(包括报告编制、专家审查及主管部门的审查、备案或出具批复意见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或服务等。
2.1.3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1.4 服务地点: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
2.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港口配套的条形封闭煤炭堆场(煤仓或煤棚,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个面积≥3万㎡)工程的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设计批复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图审合格证)。如上述文件不能体现煤炭堆场封闭形式、结构形式、面积等关键信息,须提供设计成果文件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不限,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港口配套的条形封闭煤炭堆场(煤仓或煤棚,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个面积≥3万㎡)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该人员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0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