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核岛及其配套BOP土建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5 计划工期:(1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7年12月30日(暂定),以发包方通知为准;(1号机组)主工期计划结束日期:2029年10月15日。单台机组主工期为21.5个月。2号机组与1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时间间隔10个月。
主工期总日历天数:960天。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机组间隔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具体工期要求以承包人上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6 招标范围:1#核岛、2#核岛及其配套BOP土建工程、部分卫生管线及卫生设施、雨排水系统、防雷、主接地系统、永久性仪表系统(CIM系统)等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子项范围如下:
(1)1#核岛;
(2)2#核岛;
(3)配套BOP:核岛液态流出物排放厂房(QA)、常规岛液态流出物排放厂房(QB)、厂区附加电源柴油发电机厂房(DY)、重要厂用水廊道(GA)、重要厂用水排水管道(GS)、废液排放管沟(GC)、综合技术廊道(核岛区域)(GB)、备用柴油机电缆沟(GF)、排水盲沟(GK)。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2.8 最高投标限价:4930012725元(含税),计日工最高投标限价为500元/工日(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安全壳钢衬里,核安全2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8月1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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