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切割加工工场(生产三区)-智能切割生产线设备基础
2.3 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2.4 建筑规模: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示的设备基础施工。包括智能切割生产线设备基础施工、配套电气及动力、现有场地拆除及恢复(包括但不仅限于原有地坪、原有设备基础的拆除或凿毛处理、处理后的找平、原有基坑填平、原有栏杆、原有平台、原有轨道、原有钢结构天拖等的拆除)等。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工期:6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2.6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人承诺书”,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人承诺书”,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人承诺书”,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记录(以投标人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开标前采集数据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本项要求须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开标前采集数据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列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人承诺书”)。
3.5.2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承诺函”)。
3.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6年8月12日22:00至2026年8月18日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