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文体中心社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提升项目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榕江县文体中心社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榕发改复〔2026〕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恒榕城镇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55000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 2.2 建设规模:1.人行道修复提升:对片区6001平方米受损人行道实施基础加固、重新铺装,规整更换3830.8米立缘石。2.车行路面修复:完成9858.87平方米受损车行道路的病害综合治理,重新铺设沥青面层、优化排水坡度,恢复道路承载能力。3.雨污管网改造:开展全域管网清淤疏通,按需增设雨水收集井及配套支管,更换病害井盖、修复管网破损点位,规范雨污分流秩序。4.人居环境及配套升级:更换165套老旧路灯实现夜间照明全覆盖,整治修复受损绿化带补植适配绿植,修复增补破损休闲坐凳。 |
| 2.3 合同估算价:45981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文体中心社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提升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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