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1 、2 锅炉原煤仓分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广东湛江赤坎区调顺路 168 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实施,单个原煤仓分仓改造的工期 45 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进行#1、#2 机组锅炉 B、C 原煤仓分仓改造,改造4个原煤仓,将原煤仓内部一分为二,即在现有原煤仓中间增加隔板;为每个小分仓对应下煤口配套安装双向液压插板门,实现不同负荷时的煤种切换。为解决分仓后煤仓可能出现的蓬煤、堵煤问题,在小煤斗下部设置双向液压犁煤器及强力振打机等。工程采取 EPC 模式实施,投标方包设计、包校核、包供货、包安装、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股东信息截图;或者提供出资证明或者股东证明等。)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正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信息的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3.1.4 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员工,投标人授权代表具有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的社保证明,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则不用提供)。
3.1.5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属于“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集团级或下属的火电板块平台级或下属项目单位级(招标人)的灰/黑名单。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 具有原煤仓分仓改造 类似业绩至少 1 项。(证明文件:合同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6 年 09 月 18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13 日 23 时 59 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